《修建隔震规划规范》9月起施行
2024-11-09 来自: 新闻动态 浏览次数: 1
住宅和城乡建设部近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,同意《修建隔震规划规范》为国家规范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
规范最重要的包括总则、术语和符号、根本规则、地震效果和结构隔震验算、隔震支座及隔震结构、多层与高层修建、大跨屋盖修建、多层砌体修建和底部结构—抗震墙砌体修建、核电厂修建、既有修建和历史修建的隔震加固规划、村镇民居修建等,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区域的修建物的隔震规划及既有修建的隔震加固规划。
住宅和城乡建设部清晰,除特别规则外,隔震修建的根本设防方针是:当遭受相当于本区域根本烈度的设防地震时,全体的结构根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补即可接着运用;当遭受罕遇地震时,结构有几率产生损坏,经修正后可接着运用;特别设防类修建遭受极罕遇地震时,不致坍毁或产生危及到生命的严重破坏。
隔震修建的结构构件、非结构构件和隶属设备的运用功用有专门要求时,除应契合根本设防方针外,尚应契合结构构件、非结构构件和隶属设备的抗震才能规范的规则。
隔震修建规划规划及既有修建的隔震加固规划,除应契合本规范外,尚应契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则。